我市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推进  15-02-27     视频长度: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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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即将实施。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我市市南、市北、李沧三区作为国土资源部确定的工作联系点,将于3月1号起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为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推进,我市确定将房屋、林地、土地、海域海岛等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至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内增设不动产登记局,将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更名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履行市本级不动产登记职责。3月1号起,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将实现实时共享,与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的审批信息、交易信息实时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