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刘维等5人被执行死刑  15-02-09     视频长度: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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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的罪犯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执行死刑。依照法律规定,执行死刑前安排五人与亲属进行会面,充分保证了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2014年02月20日刘汉涉黑社会性质犯罪被公诉,同年05月23日,刘汉刘维涉黑案宣判:刘氏兄弟等5人判死刑。2014年5月30日,刘汉等五名被告的二审律师通过咸宁中院向湖北省高院提出上诉,并提交了上诉状。2014年08月07日,刘汉刘维等上诉案二审宣判,维持死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