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视线转向广西,如今,派出所被赋予了一般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权,一些不法警员竟然开始动起“歪点子”,做起了知法犯法的勾当。近日,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民警“钓鱼”执法的案件。
原任南宁市公安局永新派出所所长邓建聪、原南宁市公安局永新派出所民警陈朝晖,以及陈朝晖的“线人”李其伟3人出庭受审。公诉机关列举了他们分别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等罪名的证据,侦查查明,他们以“钓鱼执法”的方式共索取数人所谓的“罚款”175100元。
去年,南宁一名怀有身孕的女子为他人信用卡套现被抓,后来她把非法获取的1.9万多元所谓“罚款”上交给警方后才被释放。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被曝光在国内的各大网站上,引发了媒体的关注,最终引起了公安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视。在庭审中,邓建聪承认曾授意陈朝晖把3万块钱留在他手上,其余钱则分给其它参与钓鱼执法的人员和“线人”。
直接由民警向犯罪嫌疑人索要所谓的“罚款”,然后就放人。而这些被抓来的人,则是由“线人”提供线索去进行抓捕,所谓的线人也参与其中。
这些在普通人看来难以想象的事情,被一些拥有执法权的民警用作“钓鱼执法”的筹码,几次钓鱼执法的经历,在他们看来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今天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但是知法犯法,更应该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