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条道路纳入销售禁区 违规燃放将从严处罚  15-01-29     视频长度: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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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不到二十天就过年了,我市今年有百条道路,被纳入烟花爆竹销售禁区,近日,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和崂山区已经划出了禁售区域。另外,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也已经敲定。

市民在限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应严格遵守燃放时间规定:农历腊月廿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规定的,由公安等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依法没收违规烟花爆竹,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或致人伤残,或造成财物损失的,将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