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再报告:变味的观光车  15-01-18     视频长度: 0: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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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进入本周的记者再报告。现如今,在马路上开什么车最牛啊?有人说了,那得是宝马奔驰保时捷。错了,这些车,只是贵,不算牛。今天要关注的这种车,无牌无证无保险,也敢大摇大摆的上路,您说够不够牛。当然,牛也要有限度,有原则。我们从上周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

事故中的观光车,就是眼前这种小型车辆,它看上去和马路上其他的车辆没什么差别,唯一不同的就是,这种类型的车,没有牌照,而是挂着“观光车”的牌子。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这种车辆,压根就挂不上牌照,也不可能上路。

交警解释说,新车想要挂牌,必须是在国家工信部名录中存在的车辆类型,而像这类观光车,基本都不在名录内,尤其是内燃观光车。也正因为如此,部分车主钻了空子,开着未挂牌的观光车上路,有的司机甚至连驾照都没有。记者和交警在青西新区长途车站附近,就发现了不少这样的观光车。

这位车主坦言,自己之所以愿意花三万多的价格买一辆内燃观光车,就是冲着它不用挂牌,不需要驾照,当初经销商就是这么承诺自己的,虽然后来看了新闻报道,知道这种车不能上路,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继续驾驶。

机动车的构造、机动车的驾驶方法,仅仅因为“观光车”三个字,难道就可以逃避所有的检查、不顾交通规则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记者跟交警在路口站了二十分钟,先后拦下四辆观光车,除了内燃观光车之外,还有电动观光车。不过对于后者,交警部门似乎更加无能为力。

电动观光车和内燃观光车,差别主要在于动力种类不同,实际的运行速度差不多,交警部门也确认,这两种车同属于机动车,只是由于详细的标准和管理细则还没有下达,实际执法过程中,对于电动观光车,交警无法采取强制的处罚措施。

实际上,最近一两年的时间,发生在我们身边,因为这种观光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

2013年5月,江苏淮安市,一辆观光车因闯红灯与轿车撞在了一起。

2014年,诸城市王某无证驾驶内燃观光车,将一位骑三轮车的老太撞飞,老人当场死亡,王某在逃逸十个月后,被警方抓获归案。

在2014年的315晚会上,记者也对这种观光车进行了曝光。

车主们倒也很实在,之所以买这种车,就是冲着不用上牌,也不用考驾照,您是轻松方便了,但是这观光车,光剩下给道路制造麻烦了。万一发生事故,啥都没有,追责、赔偿都是问题。而更令人担心的是,这种观光车在我们身边已经越来越常见了。尤其是客运站点附近,它已经不再是代步的工具,而是赚钱的手段。

在胶州市胶州东路一个小区的门口,各式各样的观光车排成了一排在路边等客,见记者走上前,有人按喇叭主动示意,自己是出租车。

从记者所在的位置到北京路和福州路路口,普通出租车也就是个起步价,可这位观光车司机跟记者要了15块钱,为体验一番,记者决定走一趟。

这辆观光车行驶在马路上,起初时速还维持在40公里左右,可开着开着就达到了五、六十公里。司机告诉记者,他本身持有C1驾照,之所有选择开这种车,而不做普通的车租生意,一是图便宜,二是不怕违章。

司机师傅说,别看我这车小,可哪都能去,常常拉着顾客跑机场,甚至到青岛市区,来回二三百公里不在话下。四年的时间,没有被抓过一次。

为了了解市场,记者一路打听着,找到了几家专门售卖观光车的店铺,这里的品牌不少,价格也高低不一,从两万多到五万元不等。

不用挂牌,不用驾照,这些都成了商家得力的宣传语。面对这些诱惑,很难有人不动心。更何况,按照店家的说法,这种车投入低,产出大,开着上路拉客,再合适不过了。

也有商家跟记者推荐电动观光车,原因很简单,因为上路了没人管。

内燃观光车交警管,而电动观光车就没人管了,冲这,老板也强烈推荐电动的。如果不放心,还可以上个保险。

老板说,销售商给每辆车投了第三方责任险,一旦出现事故,最高可以获得五万元的赔偿。店家的服务可谓是到了位了,只是这种毫无保障的观光车,被稀里糊涂的卖出去之后,上路行驶甚至违法营运,一旦出现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记者随后联系了当地的工商部门。

按照刚才工商部门的说法,观光车可以生产销售,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到了交警那里,这种车是挂不上牌的。所以说,这两个部门对于观光车的监管,还没有形成合力,这势必会就给人留下了钻法律漏洞的余地。其实我们也并不是要全盘否定观光车这种商品。关键是,什么人,在什么地方,用什么方式来驾驶?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又找到了质监部门。

记者在网上查询得知,所谓观光车,是指使用电池生产动力,环保无污染,有效利用资源的的汽车技术,它们广泛应用于酒店、景区、工厂、机场等等。而这些在马路上行驶的观光车,显然变了味。

工作人员解释说,正规意义上的观光车,属于特种设备,车辆必须到所在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并核发厂内机动车辆牌照。而这种牌照和普通车辆上的牌照有着本质的区别。制造观光车,也是有严格规定的。

通俗点说,观光车能不能制造、怎么制造,要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只有按照审批过的标准来生产,才能贴上合格的标签。而这种做成小轿车样子的“观光车”,究竟有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还是一个未知数。为了搞个清楚明白,记者随后驱车来到了诸城,这里有一家大型汽车制造厂,生产各种电动、燃油观光车。

工作人员介绍说,这种四轮观光车,销售非常火爆,别看价格便宜,可利润不小,很多外省的代理商也青睐这种产品。

工作人员坦言,这种车辆确实和汽车没有太大差别,不过,既然法律上没有严格的界定,作为厂家,他们肯定要满足市场的需求。更何况,生产环节,也没有遇到任何的阻力。

原来,所谓的合格证,是厂家用正规的“观光车”,也就是景区用车的合格证顶替的,保险也需要通过非正常手段才能购买。变了味的观光车从厂房里出来,经过商家的推销,就成了部分人出行甚至牟利的工具。只是,这种游走于监管真空地带的游戏,还能够玩多久?会造成多大的伤害?谁都无法预计。厂家表示,在相关规定还没有出台的情况下,他们的生产还会继续。

我也查询了有关新闻,早在2014年5月份,山东省经信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等五个部门,就联合发文,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这种车辆,随后,交警部门也明确表态,会用一年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开展观光车和代步车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无证驾驶此类车辆,会面临扣车、罚款,甚至拘留。这是省里的要求,也是一个方向,它明确未来这种代步车辆,路在何方,眼下很多地方已经开展了对这种观光车的劝阻整治行动。期待我们青岛市的有关部门,可以加快迈出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