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按照文件,此次改革涉及全国所有按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近4000万的“体制内人员”将从吃财政饭转变为缴养老金,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终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