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保险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现代保险业快速发展。
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支柱作用,尤其在养老、健康、医疗等方面创新推出多样化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企业年金等业务;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设立健康管理服务机构;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服务。 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责任保险发展模式,用多样化的责任保险产品化解民事责任纠纷,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领域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发展社区治安综合保险、农村治安保险、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伤害保险等业务,稳步提高全市治安保险覆盖率。
大力发展“三农”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探索开展蔬菜等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性保险;鼓励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试点,支持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推动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等涉农保险业务,积极发展农村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
拓展保险服务功能,完善科技保险体系,大力发展海洋运输、海洋工程、海洋装备制造等与海洋经济相关的保险业务,充分发挥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支持作用,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
根据意见,到2020年,我市将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服务高效,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保险深度(保费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与总人口的比值)达到4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