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市环保局发布新的《青岛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对拒不整改的按天,成倍累计处罚额度的做法,让污染企业眼前一黑,让百姓眼前一亮。
如果把青岛的环境比作一个小区,污染企业比作乱丢垃圾粪便的居民,那环保部门,就是小区的物业,对于不守规矩的居民,过去,物业由于权限的限制,认识的限制,能力的限制,管理上比较放任,使得我们这个小区垃圾越来越多,甚至有个别地方已经堆成小山了,怎么办?极端的做法,是让他们继续堆,堆到连一贯表现良好的居民也赌气乱扔垃圾,堆到谁也出不了门,迈不动腿,吃不下饭,都不敢开窗了,都认识到这事不解决过不下去,然后再坐下来,开业主大会解决。可是,真实的自然环境,被破坏到那个程度的话,可能是永远无法逆转的,所以,必须现在就动起来,第一个乱扔垃圾的,已经找不到了,所以,谁也别说什么:谁谁谁先扔的垃圾,我才跟着扔的了,就从现在开始,抓一个罚一个,物业勤打扫,居民多举报,好习惯,自然可以养成。清新的空气,洁净的水和放心的食品,是人们生存的最基础需求,我们不应该移民才能享受,搬家才能得到,不应该让它变成奢侈品。如果有观众这时候想说:青岛和其他城市比已经不错了,那我想说:在这些基础性的问题上,幸福感,不应该是比出来的,而应该是一种绝对值。
新规最亮眼的措施,是加大了对污染企业的处罚力度,为确保违规企业能够及时、主动缴纳罚款,新规里率先提出了按日计罚。
以往处罚污染企业,大都采取一次性的方式,对于财大气粗的企业来说,违法成本不高,往往是执法人员前脚一走,后脚人家又重操旧业。新规定决定“按日计罚”,并且上不封顶,排污时间越久,罚金累积越高,以此倒逼企业及时整改,纠正污染行为。除此之外,对于12种环境违法行为,新规也会“从严治理,从重处罚”。
一旦被认定为以上三种情况,排污单位将面临比以往更严厉的处罚,比如说,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建造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最多可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