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5年,我市将建立重点建设项目与就业联动机制,通过实施“四个就业联动”,促进城乡充分就业。
“四个就业联动”分别是:
土地征用与就业联动。在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土地征用造成失地失业人员增加的,要及时摸清基本情况、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需求等,制定安置分流方案,相关信息录入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实行统一管理。
项目招商与就业联动。在招商洽谈时,把吸纳本市城乡劳动者就业作为重点建设项目引进评估的重要内容。在招商引资达成初步意向时,招商协议要明确招用本市城乡劳动者就业的岗位和人数。
项目遴选与就业联动。对预期招用本市城乡劳动者超过其提供就业岗位数量60%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为重点建设项目。项目确定后,基本信息和用工需求表需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项目建设与就业联动。对有劳动用工需求的重点建设项目,优先组织当地失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对本市劳动力不能满足其用工需求的,将通过人才引进、外出招聘、劳务合作等方式,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人力资源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