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永誉辞去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本决定报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