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14种特药和1种特材纳入大病医疗救助,同时,特药救助政策将覆盖全体参保人,参保人使用特药特材发生的医疗费用统一报销70%。据了解,从2012年7月起,我市推出大病救助制度,8种特药和1种特材纳入救助范围,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361名重大疾病患者享受到特药特材救助,累计支付救助金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