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出台政策 鼓励园区服务业发展  14-12-20     视频长度: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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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岛高新区出台鼓励扶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办法,加快完善城区服务功能,助推产城一体发展。

办法规定,对购买、租赁商服设施经营生活性服务业,经认定后,可给予经营业户购房、租房资金支持,其中购房项目补贴不超过20万元,租赁项目连续三年给予年度不超过20万元的全额租金;开业后,最高可给予60万元装修费用支持;鼓励项目规模化发展,给予最高可达80万元的奖励资金支持;对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和规模的直营连锁生活性服务业项目,在享受本办法的同时,另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