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创建国家生态市三年行动计划  14-11-02     视频长度: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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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创建国家生态市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近日发布。根据计划,到2016年,青岛将建设成为山东省生态市,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为2017年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市打好基础。

该行动计划主要包括切实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推动污染防治、加大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培育发展生态文化和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五大方面,共20项工作任务。

在发展生态经济方面,我市将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和船舶行业的结构调整,2016年完成老城区110家企业搬迁工作;加快发展服务业、现代农业,积极推行绿色生产,力争到2016年全市使用清洁能源占比达11%以上。

在污染防治方面,加强重点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到2016年,全市范围内主要河流水质明显改善,鱼类可稳定生长,胶州湾污染隐患基本消除;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到2016年空气中细颗粒物控制在每立方米50微克左右;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

在生态建设保护方面,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严守“生态红线”。

在培育生态文化方面,倡导绿色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培育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社会新风尚。

在生态文明制度方面,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全域空间管制规划体系,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激励机制。

根据计划,各级财政将加大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和投资主体参与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到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达到3.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