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份,《生活在线》报道了在重庆南路53号,发生一起抢劫案,其中一名参与抢劫的女孩只有十六岁,到底是为了什么?在花季的年纪做出这种事呢?
下午两点,在市北法院少年审判庭内,十六岁的王某站到了被告席上,她即将面临法律的判决。
时间拨回今年的三月十二号,36岁的男子孟某跑进了海伦路派出所,说自己在约见网友时被人给抢了。
天色渐黑,孟某在约定地点见到了女网友,没想到两名男子突然从楼道里冲出,将他身上的电脑、手机、现金洗劫一空。案发第二天,警方便将三名嫌疑人全部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魏某某让女友王某发短信将孟某约出来,随后和张某某一起实施抢劫,三人的行为均触犯了《刑法》,构成了抢劫罪。但是考虑到王某今年只有十六岁,还在读高二,应当减轻刑罚。
究竟是什么样的遭遇,让王某在花季的年纪,做出了抢劫这样的事情?在庭审之后,王某向记者敞开了心扉。
王某,外地人,和母亲生活在青岛,母亲平时在郊区上班,只有王某一个人在市区上学。去年春节,王某回老家过年的时候,认识了同在青岛打工的魏某某。案发当天,三人正在南京路一家网吧里上网。
看到有人给王某发色情信息,魏某某和同乡张某某咽不下这口气,便计划教训一下对方。
如今,王某也是悔不当初。王某的妈妈说,他和王某的父亲已经离婚,女儿跟着自己,可自己忙于工作,无法估计女儿,这才导致案件发生。事发后,妈妈决定将孩子送回老家,由孩子的爷爷奶奶来照顾。
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法院判决”禁止王某在缓刑的三年时间再次进入网吧”,这也是市北法院第一次对被告人实施禁止进入网吧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