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对刑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审议,这标志着对刑法的第十次修改启动。本次刑法修改对猥亵儿童、虐待儿童、老人等犯罪的规定作出了完善。其中,猥亵罪定义的对象不再限定为女性,这意味着男性也将被认可为猥亵罪的对象。而根据现行刑法,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但未阻碍妇女返回原居住地,也未虐待被买儿童、不阻碍对其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修正案草案第13条对此条文作了修改,规定前述情形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一律作出犯罪评价。此外,草案第18条也增加了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