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会议上了解到,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多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包括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人民调解机构、巡回法庭或专业审判庭和调解仲裁机构;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联调中心;设立联络员制度及道路交通事故车辆信息查询平台等,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联动调解工作更好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