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今日》栏目报道了两起由于行人横穿马路引发的交通事故。受伤程度较轻的一起,发生在辽阳西路和福州路交界处附近,一位65岁的妇女过马路时,被行驶的面包车撞倒在地,轻微骨折。另一起发生在延安三路与台东八路路口附近,一名初中女生从一辆公交车下车以后,横穿马路时,被另一辆公交车撞倒在地,再也没能起来。横穿马路的教训是惨痛的,但是这些鲜血换来的教训仍然没有唤起所有人的警醒。今天早上七点左右,合肥路阳光山色小区门口又发生了一起由于行人横穿马路导致的交通事故。
这是目击者张先生拍摄的照片,事情发生在早上七点左右,当时这名老人刚买完早饭,准备从合肥路南侧横穿马路到北侧的阳光山色小区。
张先生说,受伤老人看起来六十岁左右,被撞倒后,120将其送到了齐鲁医院。上午九点半,记者赶到齐鲁医院急诊科,急诊骨科大夫告诉记者,老人左臂骨折,不过由于伤情并不严重,打了石膏以后就出院了。
记者看到,这段路马路两侧分别有两个公交车站,很多乘客从一边下车后,便横穿马路到对面倒车。附近居民小王说,除了坐公交,马路两侧的居民买早点、去市场,都习惯这样的走法,一般早高峰大家都会“组团”过马路。
记者在小区门前停留了半个小时发现,横穿马路的不仅年轻人、老年人都有,甚者还有不少领着孩子的家长。
随后记者又先后来到辽阳东路、宁夏路、福州北路等路段,几乎都有行人为了图方便横穿马路,其中不乏带着孩子的家长和未成年人。
2012年底,网络上出现了一个流行语“中国式过马路”,它专门用来形容行人不守法规、乱穿马路的现象。那么现如今,这种情况还普遍存在吗?大家对此又是什么态度呢?今天上午,我们的另一路记者专门到台东进行了调查。
今天是周末,台东步行街的行人格外多,但在天桥附近,很少有行人乱穿马路,这一带的交通秩序也比较令人满意。
记者又向南走了100多米,来到了威海路和台东一路路口,这里的情况就不那么乐观了。信号灯是红是绿,部分行人并不在乎,只要暂时没有车辆经过,他们就会迈开大步往前走。而且但凡有人在前面带头,后面的人就会一起跟上,有的行人即使看到记者在拍摄,也只是用手挡一下脸,脚下的步子却没有放慢。
再往西走100米,是台东公交车站。这里没有画斑马线,行人顶着车流过马路的现象也时不时出现。面对着过往车辆的“夹击”,行人虽然都比较淡定,但旁观者却看得胆战心惊。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过马路的时候,谁都知道要注意自身安全。但与此同时,谁也不想在路口浪费太多时间。这种矛盾的心理,相信许多人都深有体会。也正是这样的心理,才会导致“一人带头,全部跟上”这种怪现状不断发生。效率与安全真的不能两全吗?“中国式过马路”何时才能从贬义词变成褒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