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张曙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曙光是原铁道部腐败系列案的重要涉案人员之一,曾是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心腹。2011年2月28日,在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后不久,张曙光被停职审查。下面了解一下张曙光涉案始末。
该案于2013年9月10日首次开庭,公诉机关指控张曙光共涉及13起受贿事实,涉嫌受贿4755余万,张曙光当庭表示认罪,并对整体犯罪事实不持异议。
另外,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还对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做出一审宣判,对苏顺虎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来回顾一下苏顺虎案的始末。
此前有人认为,张曙光等人在任上对中国高铁事业作出了贡献,主持了中国铁路高速列车、青藏高原客车等重大项目和超大型工程,是中国高速列车技术的奠基人……
事实上,这种以曾经“作出大贡献”为由对贪腐干部深表同情的言论,眼下并不鲜见。应当承认,落马干部并非都一无是处,但只要走上腐败这条不归路,不论以前功劳大小,都是对党和国家形象的严重损害,都是对群众利益的严重侵害。对这些中饱私囊的蛀虫,即使再“能”,也没有必要、更不应抱有同情心,否则只会助长那些心存侥幸的腐败者的气焰,令腐败难以根除。社会风气和舆论氛围也是反腐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位深受腐败之害的人都应谨记“东郭先生和狼”的教训,对贪腐分子须无情鞭挞,这也是为反腐败作出的一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