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加快建立完善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重点实施棚户区改造、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保障房、人才公寓、商品房、农村住房等六类住房建设,坚持“六房联动”,不断满足市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系列报道《六十五载谱华章》今天请看《青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实现“住有宜居”》。
国庆前夕,市北区鞍北片棚户区改造摸底工作正式启动。2200多户住房困难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梦想即将变为现实。
鞍北片棚户区建成于1956年,户均住房面积只有20多平方米。由于片区人口密度大,难以进行市场化改造,这里错过了多次拆迁的机会。今年,由政府投资主导改造,2200多户居民将全部异地安置,拥有新房。
近年来,青岛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每年都有近万户家庭搬进宽敞的保障房。今年,夏光湖一家成功申请到海岸华府的公共租赁住房。这套48平方米的公共租赁住房让一家人告别了拥挤的老屋。
2008年起,我市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并创造性地提出了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全部配建5%-45%的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的实施不仅确保了保障房建设用地的供应,缓解了政府财政投入的压力,同时,也顺应和满足了被保障家庭就近居住、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的需求,降低了生活成本,提高了生活质量。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实施“房改”以来,青岛通过持续加大政府投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破解了各类住房建设中的土地和资金瓶颈。截至2013年末,我市累计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财政性资金242亿元,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20.3万套。同时,3.4万户棚户区住宅启动改造,100多片城中村和旧城区变身为现代化居住社区。预计到2015年,我市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将达到30平方米以上,比1992年房改初期提高近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