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未留书面证据 为房产兄妹对簿公堂  14-09-29     视频长度: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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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因房产引发的家庭纠纷并不少见,今天上午,市中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对簿公堂的是亲兄妹。

上诉人张某国,是一名来自即墨的农民,在他对面的被上诉人席上,坐着他的两个妹妹和另外两个已去世姊妹的家人。是什么原因,让一家人走到了今天这一步呢?

听这口气,双方的积怨已深,而之所以会闹上法庭,源于他们的父母在即墨市龙泉街道办事处某村的一处房屋。今年四月,被上诉人张某珍曾向即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继承这处房屋。而被告张某国则辩称,1976年,父亲就已经在分家时把涉案房屋的一半分给了自己。当时老人虽然没留下书面证据,但张某国却找来了同村的两名证人作证。

对于这次分家,其他的姊妹并不承认,一审时也没有得到法院的认可。当时的判决,是把房屋按照子女的法定继承权进行了分割。宣判后,被告张某国不服,提起了上诉,主张将涉案房屋的二分之一判为上诉人分家所得,另二分之一按法定继承予以分割。

法庭上,法官就分家和对老人的赡养情况,分别对双方进行了询问。得到的答案,却截然不同。双方各有说辞,态度也都比较坚决。最后,法官作出了这样的决定。

近年来,涉老案件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在市中院民五庭审理的民事案件中,2013年,这类案件占到了50%。而其中的三成,都像今天审理的这起案件一样,是因老人生前对财产的分配不明确,引发的继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