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规划配套落后 江西永丰县老城区面临拆迁改造  14-09-21     视频长度: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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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江西永丰县正县级干部成钉子户”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据媒体报道,当地政府将县委宿舍楼纳入棚户区拆迁改造项目,遭到了部分公职人员尤其是离退休人员的质疑与抵制。那么,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呢?

此次事件中被征迁的下西坊区域位于永丰县老城区,是县城唯一的城中村。区域内有明代古城墙、古书院桥等省级保护文物。因缺少规划,区域内房屋建设杂乱无序,给排水、消防、亮化照明等基础设施配套落后,古迹遭到破坏。为此,当地政协、人大多次建议要对下西坊区域进行改造。

72岁的陈新秀退休前是一名搬运工,他是所有征迁户中第一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拆迁前他的房子被猪圈、公厕和臭水沟包围,臭气熏天。

2012年底,永丰老城区下西坊区域的拆迁改造启动,涉及到的拆迁户有398户,截至目前已有360户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占总数的90.5%。采访中,大部分拆迁户表示棚户区改造能够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并很快签订了协议。但其中涉及到的81户单位住房的拆迁户,由于拆迁补偿等各种原因,签订协议的进展比较缓慢,成为县征迁办工作的重点。

据了解,这81户单位拆迁户,其中72户来自县委宿舍楼。县征迁办负责人介绍说,由于两栋县委宿舍楼正好位于统一规划区内,因此将其纳入拆迁范围。目前,已有67户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未签订协议的还有5户,其中就有之前被媒体报道过的“正县级官员钉子户”李水生。李水生是一名离退休干部,1955年曾当选永丰县副县长,1991年担任永丰县委正县级调研员,次年离休。采访中,李水生向记者讲出了自己的拆迁要求。

李水生表示,县里曾经为部分副县级以上离退休干部修建过二层小楼,自己身为正县级退休干部,却没有享受相应待遇,所以理应在这次拆迁中得到补偿。

当地征迁办负责人介绍说,这次老城区的拆迁工作严格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开展了房屋调查摸底、听证、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座谈等各项工作,但还是有部分征迁户认为补偿不到位,价格过低。

本属棚改项目的民生工程,却折射出当前征迁双方的利益博弈与困局。在大部分类似事件中,拆迁户往往因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而备受社会关注。但与此同时,那些试图通过各种方式获取超额补偿的“钉子户”,也同样损害着棚户区其他群众的利益,甚至引起更多的矛盾。

县委宿舍楼居民成“钉子户”的报道曝光后,当地一些拆迁户表示,在补偿款方面,官员要和老百姓一视同仁,否则就失去了公平和公正。

为了解决这样一些“钉子户”的问题,从2013年5月开始,当地县委、县政府就安排拆迁涉及的81个单位组成帮扶工作组,负责做好拆迁户的政策解释、房屋评估、过渡安置等工作。其中有些单位为督促拆迁人尽快签订协议,采取了停发本单位干部职工津贴、奖金的措施,被社会上称为“株连式拆迁”。对此,当地政府和征迁指挥部也承认,个别单位为完成拆迁“指标”采取过类似措施。

早在2011年3月,中纪委监察部就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2011年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明确规定,在拆迁过程中不允许对被拆迁户采取暴力、威胁、株连等手段强制征地拆迁。对此当地征迁办公室负责人认为,扣发拆迁人所在单位职工津贴奖金的做法虽有不妥,但并不存在所谓的“株连式拆迁”,相反,拆迁所涉及单位成立一对一的帮扶小组之后,曾做了大量细致耐心的工作,但反而助长了拆迁户的攀比心理。

此次永丰县老城区的拆迁改造,还被质疑“政府低价征收土地,再高价卖给开发商牟利。”为此,江西吉安市政府官方网站、永丰县委外宣办官方微博“永丰发布”发布了署名为“永丰县下西坊区域改造建设指挥部”的情况说明,《说明》中强调所拆迁区域不用于商住开发,主要规划用于市民公园、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和路堤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到“还地于民、还绿于民”。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目前我国正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很多居住在棚户区的百姓通过这一惠民工程,实现了安居梦。对一些房屋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钉子户”,政府一方面要查明缘由,对其合理诉求实事求是地予以解决;另一方面对那些漫天要价,不满足其条件就拒绝拆迁的人,也要通过合法程序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姑息,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广大公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