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新区: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激发区域发展活力  14-08-14     视频长度: 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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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区事情创新办、释放活力促发展”的总体思路,黄岛新区坚持先行先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下放审批权限,创新功能区运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推动新区跨越发展。

从8月份开始,黄岛新区内的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取消招标程序,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和监理企业。这让前来办理招投标手续的青岛瑞源工程集团工作人员很有感触。

以往的招投标程序,要求必须有3个以上符合资质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并向社会公示20天,走完整个招投标流程需要近30天的时间。

黄岛新区还全面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提升服务效能。通过实施“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办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和市场主体资格与许可经营资格相分离政策,把部分前置许可项目改为后置许可,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此次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监察局、编委办、法制办、规划局等10多个部门简政放权,黄岛新区超过50%的行政审批权限被取消。

按照“放管并重、宽进严管”的理念,黄岛新区加大对行政审批过程的事中、事后监管,各职能部门以“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为原则,强化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同时,大力推进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重大失信行为企业和负责人“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制度,建设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