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菜车自燃 摊贩蔬菜被扣  14-08-06     视频长度: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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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来讲一件被办坏了的好事。

现场双方吵得剑拔弩张,可谁能想到,就在三天前,他们还是帮人和被帮者的关系,原本应该心存感激、关系融洽的当事人,如何演变成今天的局面呢?郝先生说,这还从3号凌晨他三轮摩托车的自燃说起。

郝先生是一位蔬菜摊贩,平时都是从抚顺路蔬菜批发市场进货,3号凌晨,他在市场拉满蔬菜准备离开时,摩托车突然自燃了。好在市场治安办公室人员迅速赶到,将火扑灭。

所幸,摩托车自燃没有引着任何其他东西,郝先生对市场治安人员的施救心里很是感激,可是很快,事情的发展超出了郝先生的预料。

车和菜都被扣,郝先生郁闷地离开了,第二天,郝先生来到市场治安办公室。不光菜已经被卖掉,郝先生还需要交600块钱,虽说自己没有按照市场约定的时间过去,但这样的结果依然无法接受,最终对方做出让步,将600降到了200。

事情是不是郝先生说的这样呢?记者跟着郝先生一起,找到抚顺路蔬菜批发市场市场治安办公室了解情况。市场管理方指出,早上是批发的高峰期,人流量极大,郝先生的车辆自燃对市场产生很大的安全隐患,对此他们很不满。

菜去哪了,1500块钱是什么费用,对方都没有给出回答。那么,郝先生的车能要回来吗?1500元的费用收的合不合理,市场方有没有权利扣车,针对相关问题,记者咨询了律师。

市场方本身对于市场内的火灾隐患要排除的责任和义务,如果车辆自燃对市场方造成了损失,那么他可以举证寻求赔偿,但是在这个事件中,他缺少了举证的过程,并且除了国家行政机关,市场方也没有扣留车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