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的心情跟座了趟过山车似的,忽上忽下,被人顺手牵羊,正伤心着呢,警察叔叔及时显身手。
昨天下午四点多,市南珠海路派出所接到市民李女士报警,她去泉州路和漳州二路路口一家便利店买东西时,手机落在了交款服务台,等离开后才发现吗,不过短短两三分钟的时间,竟然被另一位顾客给拿走了。
从店里的监控看,李女士的手机当时的确落在了前台。李女士付款完毕,拿着东西就离开了。不久后,另一名女顾客走了过来。
拿别人的东西,表情还挺淡定,女子从便利店出来之后,走进了附近某所大厦,通过电梯监控,民警最终找到了她。
手机完璧归赵,事情顺利解决。不过也有很多情况下,捡到东西的人拒不承认,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民警表示,如果捡手机的人拒不归还,失主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该女孩,让法院来判决女孩强制归还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