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成溺水高发期 预防学生溺水落实责任  14-07-10     视频长度: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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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炎热,游泳是多数人最喜欢的解暑方式。特别是在农村,孩子没什么好去处,水塘、水库、小河就成了玩耍的天堂。由于年龄小,自制力差,再加上很多地方没有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志老化、字迹模糊,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所以每年暑假,也是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

为预防发生此类事故,上个月底,青岛市政府下发通知,要建立预防学生溺水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要求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因宣传教育、预防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学校,对校长或相关责任人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此严格、明晰的追责体制,足以看出人们对此事的关注,而这,也是有原因的。

2013年6月30日,胶州胶北街道小王戈庄初三学生肖克勇,和同学一起到沈家河村附近的水库玩耍,不会游泳的他,不顾同学的劝阻,一个猛子扎到了水里,不幸溺水。同学发现危险,立即游了过去,可惜没能把他救上来。

类似的悲剧,仅去年我们报道过的,就有多起。2013年6月28日,即墨市灵山镇一初三毕业生,与两名同学到本村池塘捉鱼,不慎滑入水中溺水身亡。6月29日,崂山区俩姐妹在家附近的水库玩耍,上幼儿园的妹妹失足落水,上三年级的姐姐去救,结果不幸双双溺亡。

有调查显示,在1--14岁儿童的死因中,溺水排在第一位,约占同年龄人群伤害死因的一半以上。2012年,青岛溺亡的人群中,市区有13例,占5.16%,农村地区共发生239例,占94.84%。

国家教育部安全保卫处通过对近年来溺水案例分析发现,学生溺亡事故呈现“三多”趋势:一是低年级多,溺水的以一到三年级的学生居多;二是假日多,进入夏季,每个周末都是学生溺水高发日,特别是7、8、9三个月。三是多发生在边远城市或城市郊区,野外的江河、鱼塘以及城乡结合部的水域是夺命高发地。   

每个孩子溺水身亡,都令人痛心。预防悲剧的发生,学校、老师、家长,都应起到应有的作用。

南万小学位于城阳棘洪滩街道办,地处城乡结合部,2000多名学生中,半数以上都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学校西边五六百米的地方,有一条洪江河,周边还有10多处水池塘坝。为预防孩子发生意外,学校特意举办了两次家长会。

暑假开始前,学校特别印制了防溺水宣传卡片,发放给每一位学生,还组织了手抄报比赛,引导学生安全度夏。

别水音是南万小学六年级学生,她的父母都是潍坊人,小水音5岁时随父母来到城阳。今年暑假,南万小学专门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免费开设了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小水音的妈妈一口气给她报了盘鼓、舞蹈、书法等课程。

此外,学校每天还安排两位老师担任安全巡逻员,定时对学校周边的水域进行巡查,并把相关情况及时通报给家长。  

此外,让孩子学会游泳,掌握一些处理突发状况的技能,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危险系数。在这方面,我市教育部门进行了很多尝试。李沧区,就成为全省首个在全区范围内免费教学生学游泳的试点区市。

正在参加培训的15名学生,来自李村小学。今年暑假,李沧教体局为全区28所小学四、五年级的学生,开设了免费游泳课。

李沧区80%的孩子都是“旱鸭子”,为了让这些零基础的孩子学会游泳,6月29号,李沧区正式启动了“小海豚”游泳训练营,4000多个孩子将在暑期学习12个课时的游泳,每个课时一小时。

下一步,免费范围将扩大到李沧区小学和初中阶段的所有学生。

市南区在2011年就利用暑假,免费为辖区内的小学生培训游泳。这个假期,朝城路、北京路、八大峡小学三所学校的学生,都可以到市南少儿体育活动中心学游泳。

平时,学校也可以组织学生,集中到活动中心免费学游泳。目前,活动中心每年培训学生超过10万人次。

一些有条件的学校,还把游泳带进了课堂。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建立于2005年,建校之初就有自己的游泳馆,先天条件比较优越,他们把游泳纳入了学校的校本课程,每个学期大约20个课时。

除了教游泳技能,课堂上,教练还会穿插给着孩子们介绍一些水下急救、自救常识。

孩子学会游泳,可以受益终生。除了城阳二小,市内三区不少学校也开设了游泳课。像台东六路小学、鞍山二路小学都有校内游泳馆,也把游泳纳入了校本课程。目前,市教育局正在和市体育局、财政局等部门协商,计划从明年起,将游泳课设为学生的必修课,届时将有更多的孩子受益。不过,预防儿童溺水,仅靠几个部门的努力远远不够,只有多部门参与,细化防范、监管范围,并明确问责机制,将监管触角延伸到基层,不留盲区和死角,才能给孩子编织起一道严密的安全防护网。孩子利益无小事,认真起来,下力气花真功夫,学生溺水事故才会大大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