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对轻微刑事案件快侦、快诉、快审。
《意见》规定,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一般在20日内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一般在15日内审查起诉,法院一般在15日内审结。对盗窃罪、危险驾驶罪等轻微刑事案件常见罪名,进一步细化、规范量刑意见,提高当庭宣判率。目前全市法院都已实行这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