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买东西上火的,还有家住团岛的小吴,网购的手机,让他很烦心。
手机没问题,给好评再追评还能再退还100元,小吴觉得很实惠,就按照卖家指示的步骤,给出了好评,并申请了退款100元,卖家很快就将100元,退还到了小吴的支付宝里。
由于卖家第一次退换时十分爽快,小吴就没多想,又把手机寄了回去,可是这次,店家却没再寄一台新手机过来。
小吴等了四个工作日,可还是没有答复,之后小吴多次联系淘宝客服和卖家,这边说请耐心等待,那边依旧没有回应。
原来,卖家在开网店销售手机类商品时,需要向淘宝网提供一万元的保证金,防范卖家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当卖家的商品出现问题需要向顾客赔偿时,赔偿费用就会从保证金里扣除。可现在,小吴钱货两空,卖家被强制关店,店面里也没有足够的保证金给自己作补偿,她觉得,自己的损失与淘宝网的监管不力有很大的关系。随后,小吴再次拨打了淘宝网的客户服务热线。
记者也就此事进行了咨询。律师介绍,小吴在拿到淘宝网提供的卖家信息后,可以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凭借手中的聊天记录和单据等证据,尝试对卖家提出诉讼。小吴的经历也提醒消费者,在网上买完东西后,一定要确认货物没有问题,再点击确认收货和付款,要不发生纠纷,购物平台又无法及时起到监管作用,就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