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现在都是家中宝,沐浴着来自父母还有其它长辈的疼爱和关切。后天就是六一儿童节了,这两天孩子们更是纷纷收到各式礼物,尽情享受着节日的快乐。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有这份快乐,他们整天面对的却是残暴无情的伤害,甚至是生命的威胁。2012年,在深圳的大鹏街道发生了一起火灾,大火被扑灭后,发现了一具烧焦的小女孩尸体。警方解剖发现,小女孩并不是被烧死的,而是被她的亲生母亲郝某英打死的,然后又焚尸灭证。最近,这位狠心的母亲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
虐待儿童,令人发指。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近年来依法惩治儿童侵权权利犯罪的典型案例,呼吁全社会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这些案件真的是触目惊心啊。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作案者都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大多还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其实我们的法律早就规定,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但是这些案子,往往要求被虐待的孩子要自诉案件,但惩治的量刑又比较轻,所以很难震慑犯罪。
后天就是六一儿童节了,在这样的一个时刻,我们真心希望,以后能少看到,或者看不到这样残暴的虐童案。人是生而平等的。孩子虽然要接受父母的抚养和教育,但是他也同样享有在精神和肉体上不受侵犯的权利;他不仅是家庭的一个成员,也是社会的一分子,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是每一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我们全社会应竭力营造和维护的社会氛围。打击虐童行为,坚决依法惩治虐待犯罪,法律层面的健全和落实也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