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新规严管伏季休渔  14-05-29     视频长度: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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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月1号12时至9月1号12时我市将实施2014年伏季休渔。今年伏季休渔将新增三项规定:将以往仅在休渔期内禁止使用“地笼”网具捕捞,改为常年禁止使用;严加管理承包养殖区内用于养殖作业的渔船,休渔期间禁止在自然海域捕捞;今年刺网的休渔时间延长一个月,与整个休渔期同步。

休渔期间,市渔政部门专门成立四个巡查小组,与海监联合出动18艘执法船,加大对重要海域、海港、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休渔期间违规出海捕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