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721万元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同时,首次设立10亿元创业带动就业资金,引导大学生创业。
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将重点用于:创业者入驻孵化基地享受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30%的房租减免优惠和免费创业规划设计、创业政策咨询服务。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市财政按照最高2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市财政对微利项目实行全额贴息。对自主创业的创业者分别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税费减免,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今年起,我市对创办小微企业满一年的创业者给予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就业的,按照每招用1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大学生创办企业招用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每人每月约558元的社会保险补贴和200元的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