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一起纠纷。对于多数家庭来说,买房子是头等大事,市民孙女士也是这么想的。她看好了烟台龙口的一套房子,70多平方米,总价不到30万。她觉得挺划算,就在五月十号,去售楼处交了15万元的定金。可后来感觉不合适,不想要这套房子了。然而,交了的钱想要退回来,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不光送阁楼,宣传单上还写着“纯正意大利海景洋房”、“团购19万起圆您大海梦”等字样。孙女士当时对这类房子很是向往,于是决定5月10号跟着对方到龙口去看一看。
下车后,孙女士首先看的是期房,不过当时给她发传单的工作人员说,有些期房不送阁楼,她们这里还有现房,可以送阁楼。
工作人员说,当天不交钱,房子可能就没有了。孙女士当时卡里有15万,就以定金的方式交给了对方,约定好,剩下的14.5万于5月17号前交付。
交上定金后,5月13号,孙女士打算带着母亲再去看一下。
不光交通不便利,孙女士还了解到,在这里买房子的人大多是度假用的,冬季的入住率很难达到供暖的要求。于是,孙女士决定不要这个房子了。不过,要退房子要在工作日的时候去龙口办手续,而且还不确定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这个钱。
按照当时的约定,开发商需要退给孙女士13万元,不过听了这位负责人的话,孙女士心里很没底,而且,对方始终不肯透露分管财务的负责人的电话。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律师。
孙女士没有充分了解情况,就付了定金,真是有点草率。我们也希望市民们在买房的时候能够慎之又慎,避免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