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兖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13号发布了一条题为“案件警示”的消息,称网友曹某某在贴吧发文说,“车刚停在那里,就被贴条了,兖州的交警真孬种”。警方认为,“曹某某公然对人民警察进行侮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曹某某被兖州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14号晚,这一官方微博又发文,就此事向当事人曹某某赔礼道歉,撤销对他的行政拘留处罚,并表示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