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这位,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铤而走险,销赃只有区区的三百块钱,却把自己送进了派出所。
现在才知道后悔,已经晚了。今年1月29号,中山路派出所接到报案,辖区内某酒店员工宿舍丢失了一部笔记本电脑,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警方锁定了拎白色纸袋的男子为犯罪嫌疑人,受害人看着监控中的男子很眼熟,咦,这不是我们之前的同事吗?
1月29号当天,赵某喝了点酒,打算到以前工作过的酒店找老同事叙叙旧,可大家都不在,赵某心思一歪,拿出了曾经的宿舍钥匙。
得手后第三天,赵某将笔记本电脑拿到四方长途汽车站附近,卖了三百元钱,随后就回了老家,没多久又潜逃到了北京,一躲就是三个多月。
经审查,赵某,陕西人,今年41岁,2000年曾因为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这出来没多久,手又痒了,目前,赵某已被依法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