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物品不见了 买房者很窝火  14-05-09     视频长度: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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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买房是件高兴的事,可家住黄岛的潘先生却给栏目打来热线说,自己买了一套二手房,买房合同上与房主约定留给他的窗帘、灯具却被带走了,就连客厅的防盗窗也被割出了一个洞。而这些,交房的时候房主都没有提前告诉他,这让他气不打一处来。

潘先生说,按照房屋买卖合同,房主应该在今年4月15号将房屋交付给自己,因为房主16号才搬家,房主说16号把房门钥匙交给他。

面对这种情形,潘先生窝了一肚子火,觉得这房主也太不讲信用了,不光交房时连房主面都没见着,就连房屋买卖合同上标明留给他的窗帘、灯具,也被房主带走,最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还把客厅窗户上的防盗窗割了个大洞。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原房主刘先生了解情况。

而对于原房主的说法,潘先生并不认同。

双方各执一词,记者便向当时参与二手房买卖的房屋中介,以及小区物业人员了解情况。

从记者核实的情况可以看出,双方说法都有问题。所以还是希望大家在买卖交易的过程中,能协商的,就不要太计较,退一步海阔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