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说一起租房纠纷。宁先生租的房子在李沧区东山路上,记者一进门,就看到他坐在床边,那叫一个愁啊,刚刚租了一个月的房子就不让俺住了,这是什么道理。
3月23号双方签了租房合同,房租一月一千,连押金宁先生一共交了一万三千块钱给房东,可是谁也没想到,房子才住了不到1个多月,房东就找上门了。
平日里,宁先生和老伴做小吃养家糊口,家里虽然说不上多么利索,但也不至于脏到哪儿去。况且,自个接手房子的时候,已经好一通收拾了,以前还不如现在的样子呢。
虽然房东的说法让人不解,但宁先生也不想把事情闹大,最终双方通过协商,房东答应给退11个月的房款和押金,但条件是要等宁先生搬出去才能付钱,这个要求,成了双方最大的绊脚石。
房东告诉记者,之前并不知道宁先生是做早餐生意的,不然根本不会租给他,退钱没问题,但要等到水电费全部算清,东西清点完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