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范》日前正式实施,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等工作标准进行明确。
根据《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员应具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岗位技能,每年在岗培训不少于10学时。《规范》还首次提出建立质量服务投诉制度,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过程和结果跟踪监督;对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电话、入户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