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就加强清明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通过随机暗访、巡查、交互检查等方式,重点对各级党员干部“公车祭扫、公车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费旅游”等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问题,立查立纠,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
市纪委专项举报电话0532—8591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