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退租遭遇霸王条款 两千元违章保证金是否该扣  14-03-28     视频长度: 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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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个个人和公司打唧唧的事,观众曹师傅,最近几年,在海博公司开出租,这几天租车合同就快到期了,于是他到公司解除合同,同时想要拿回当初的押金,没想到事情办得不顺利。

曹师傅是2009年和海博公司签订的租车合同,如今合同马上到期了,昨天公司通知自己去领取押金,没想到出现了小插曲。

曹师傅说,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交纳了两万元的押金,合同里约定“承包合同期满后,此保证金(不含利息)全额退还。”可如今公司变了主意,说是为了避免师傅们在交车之后,还有未处理的违章,这才留下一个小尾巴。

显然,对于2000元保证金要压一年,司机们都觉得不合理,那么,海博公司出此规定,又有什么依据呢?

随后,工作人员拿出一份保证书,上面写着,“为预防我在岗期间,发生过交通违法行为、责任事故引起的车辆保费上浮,我自愿在合同解除生效后的费用结算时,从保证金内预留2000元。”这样一份既没公章,也没公司名称的保证书,看起来非常的不正规。

随后,记者带着疑问,和曹师傅一起来到了重庆南路上的海博总公司。

工作人员说,这是自己公司的内部文件,如果觉得不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曹师傅觉得这分明就是霸王条款。

工作人员解释说,全国各地的罚单,上网时间不一样,为了防止交车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这才暂扣一年的保证金。但是,曹师傅觉得,既然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一切就应该按合同办事。

面对曹师傅的质疑,工作人员表示,会向公司领导反映这件事,并在明天给出最后的答复。

现在海博公司的最新答复是,押金可以退,但要等到他们把曹师傅这辆车再租出去,也就是找到下家以后才能退,前面两件事放在一起有两个结论:一,个人和企业有纠纷,个人容易吃亏,二,钱在谁手里谁就是大爷,文明点说,钱在谁手里谁就有发言权。短时间看,确实存在霸王条款的嫌疑,但我想当不公平积累到一定阶段的时候,一定会出现制约它的制度,就像新消法规定纠纷举证倒置一样,这两方早晚会回到公平、对等的层面,当然有个前提是问题充分暴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