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将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从能源、建设、工业、交通、城管等领域采取综合性措施,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提升空气质量。
目前,我市已将空气质量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条件,对大气环境质量不能按期改善甚至恶化的区域,将暂停审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新建项目,并征收生态补偿金。进一步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步伐,除董家口、新河工业园区外,全市不再审批新上工业和供热燃煤项目,对现有135台大中型燃煤锅炉进行提标改造,对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单位,一律依法停产治理。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今年再淘汰黄标车1.5万辆,力争岛城全年PM2.5浓度同比降低6%以上,控制在62微克/立方米以内;PM10同比降低14%以上,控制在92微克/立方米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