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5:30,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公安民警胡平故意杀人一案。胡平一审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10月28号,广西平南县大鹏镇发生一起杀人案,该县公安局民警胡平,酒后在该镇某米粉店购买食品时,因米粉店不卖奶茶,遂拔枪打死怀有身孕的女店主,其丈夫中枪侥幸未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