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日前制定下发全市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2014年9月基本完成。分为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阶段。参加单位主要包括:各区市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镇、街道及所属单位,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以及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其他单位。活动以区市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镇、街道和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