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0号开始,我市将适度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标准和贷款额度,新增个人贷款余额倍数法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调整后,借款人获得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格由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延长至12个月;贷款申请人购买商品住房时,贷款额度最高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贷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贷款额度最高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借款人仅本人符合申请贷款条件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购买二手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
另外,失业人群提取公积金的条件由3年以上缩短为2年,职工父母及子女将不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