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文艺晚会的监督管理,扭转晚会中的奢华之风、铺张浪费现象,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国资委联合下发《青岛市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实施办法》。
《办法》指出,晚会举办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倡简朴大方、反对豪华奢侈,提倡因地制宜、反对大操大办。为此,我市将建立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多部门参加的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各区市各部门要把清理整顿、规范管理、加强监督与完善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文艺晚会管理的长效机制。
《办法》要求,市直部门及其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与区市联合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各级党政部门及其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原则上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为公祭、旅游、历史文化、特色物产、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竣工等活动举办文艺晚会;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与企业联名举办文艺晚会;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向下级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人摊派举办文艺晚会所需费用;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
“明星”、“大腕”;坚决禁止借举办晚会之机发放礼品、贵重纪念品,防止利用晚会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同时,晚会举办要严格实行备案审批制度。市委宣传部设立举报电话:0532-85913313,及时受理举报,有报必查,查实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