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警察抓捕嫌疑人时常要将其头脸蒙住,以防曝光。然而,最近南京警方却将小偷扒窃时被监控扑捉到的影像发布到了专门的网络平台上,以供大家辨认,而一旦认出,就将会获得千元的奖励。对此有人认为,未经司法审判就公布犯罪嫌疑人影像是一种侵权,也存在“人肉搜索”之嫌疑。请看记者的调查。
1月6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涉案图像协查平台——“天罗地网抓小偷”在江苏重要门户网站——中国江苏网正式上线。点击进入,你就会看到颇具网络语言特色的宣传语:“无论你是钟情福尔摩斯的侦查人才,还是充满正能量的有志青年,亦或是有责任有担当的社区保安,或只是行色匆匆的路人,从现在起,在本平台提供的图片、视频中,你就可以参与到‘网上抓小偷’的行动中啦!如果你认识TA,或者觉得TA像谁,都可以通过一条短信一个电话,或是一条微博私信,一秒钟化身正义使者,把TA的身份告诉警察,让TA承担法律责任!网上抓小偷,欢迎你参加!”
记者观察到,这个网页主要由“今日关注”、“扒窃”、“偷车”、“入室盗窃”、“其他”等5大板块构成。“今日关注”主要提供的是一些嫌疑人图像,警方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和较为完整的案件协查图像;“扒窃、偷车、入室盗窃”一栏提供的是多发的侵财性民生案件协查图像;“其他”一项主要是“诈骗”类等案件协查图像。看到这些信息图像,市民可通过网络、微博私信、24小时电话热线、QQ以及邮箱等方式进行举报。据警方介绍,对于最先提供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给予1000元的奖励,并将视情提高奖励数额。
在正式上线前,鼓楼公安分局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共发布涉案图像协查21起。半个多月来,通过这一平台共明确了2名犯罪嫌疑人身份。
鼓楼区是南京市的中心城区,辖区面积近60平方公里,实有人口120多万,人口密度高,商贸繁华,治安状况复杂。在这里,盗窃犯罪一直是警方工作的难点。
唐涛介绍,由于打击扒窃行为点多面广,人力物力明显不足,传统的办案方式已经难以奏效。对此,架设“电子眼”实施监控并实施网上“抓捕”成为一种新型反扒手段。目前,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都已经设立了监控,加上公安架设的探头,平均每平方公里达到了500多个。
为了用好这些遍布城市大街小巷的电子眼,更好地维护好社会治安,“天罗地网抓小偷”这样一个平台应运而生。
这个平台设立之后,很快引来了社会的热切关注。南京市民李女士前段时间在逛街时手机被偷,这已不是她第一次被偷东西了。她认为,把小偷扒窃时被监控拍到的影像放到网上去,不但会增加破案机率,更会对窃贼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
不过,在网络上也有不少网民提出疑虑:未经司法审判,就将这些盗窃犯罪嫌疑人以及受害人的图像和视频发布到网络上,涉嫌侵犯肖像权、隐私权,与近年饱受争议的“人肉搜索”也有相似之处。
对此,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建文教授认为,发布盗窃嫌疑人影像的一个重要前提要看是否构成刑事立案,如果只是偷了几十元,只适合治安处罚,那么公布嫌疑人影像是不合适的。
鼓楼分局工作人员介绍,设立这一平台前,警方曾邀请高校法学专家召开过座谈会,就警方的做法进行了法理论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警方有权公布相关案情,对嫌疑人进行通缉,请公民提供线索、协助破案。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8条,通缉令、悬赏通告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媒体发布;同时,这些图像和视频的发布,警方也有严格的审批程序。
有关专家认为,除了采取这样一些过滤之外,还要特别关注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警方在公布视频之前,要做最大限度的筛查,对于可能属于未成年人的嫌疑人,则不可采取网上追逃的措施。市民在进行举报的时候,会填写一些个人信息,公安机关要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防止外泄。
网上公开嫌疑人影像,势必对打击偷窃行为产生一定的威慑,但法律工作者认为,警方也要注意防止有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以举报为名,公然侮辱、诽谤他人;更为重要的是,公安机关要严密监控平台上视频图像的使用,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实施新的犯罪。其实关于类似的争论一直存在。《今日》在报道案件时,对嫌疑人画面都会加以处理,有观众就打来热线反映,这些小偷、抢劫犯非常可恶,就应该让大家看看他们什么样,以便加强防范。然而,从法律角度来说,嫌疑人也有隐私权。所以,嫌疑人画面应不应该处理,还是欢迎大家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