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部分重点污染项目排出整改“时间表”  14-01-09     视频长度: 0:0:35

您当前的位置 :青岛网络电视台 > 栏目 > 青岛新闻 正文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我市将对部分重点污染项目实施“挂牌督办”。目前,市环保局已对69家单位下达大气污染限期治理通知,要求锅炉、窑炉等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单位于2014年7月1日前完成治理任务。因承担冬季集中供热保障任务,难以按期完成治理的超标排放单位,最迟在9月30日完成治理任务。拟采取搬迁、淘汰燃煤锅炉方式治理的单位,应按照已确定的搬迁、淘汰时限,最迟在12月31日完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