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办公厅今天下发《通知》,严禁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在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通知强调,要强化执纪监督,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典型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