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财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贷款服务范围、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发挥政策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
根据通知,小额担保贷款人员范围扩大到城乡失业人员,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随军家属、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本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和驻青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微利项目范围扩大到国家限制行业以外各类经营项目;从事个体经营的贷款额度扩大到15万元,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扩大到45万元;经办金融机构扩大到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青岛银行、青岛农商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
此外,新政策将原贷款额度30万元企业需带动5人就业,降低到贷款额度45万元企业需带动2人就业;金融机构也开辟绿色通道,将原贷款审核发放期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到15天。
新政策出台后,全市发放贷款额度将达5亿元,预计扶持创业人员4000人,带动就业6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