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物价局会同统计、民政、财政等部门开始发放今年第三季度物价生活补贴。根据我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情况,依据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确定本季度按照每人75元的标准(四市发放标准由当地确定),向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在乡优抚对象进行发放。
据了解,第二季度物价生活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补贴资金930.5万元,10万多户城乡低保家庭和部分优抚对象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