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长假终于开始了,在这里先祝大家节日快乐。该休息的休息了,不该休息的确实还坚持在岗位上上班呢,比如说我。说好的三倍加班费呢?既然捞不着出去玩,我就痛快痛快嘴,报复一下那些有假期能出去玩的人:怎么样,今年免费的高速路,比去年更堵吧?憋屈死了吧?为什么假期没有去年长,车却比去年车还要多呢?因为新《旅游法》从今天开始正式颁布了。
这就是自驾游人数骤然增多的原因了,组团规则变了,旅行社推出的旅行产品价格纷纷上扬,报团出游,不如自驾出游。
其实这条规定,主要是为了提高旅游品质,避免宰客现象,保护游客权益的,出发点倒是挺好,但目前来看,变化最明显的是黄金周旅游的价格,一个字,贵。旅行社开门做生意是要赚钱的,那些低团费、零团费、甚至负团费的旅游团,就是因为有指定购物场所、有提成,你现在把人家提成挡死了,为保证利润,就只能加价了。这个不用我多说,想出去玩、打电话问过的人应该心里都有数,以澳门游为例,最高的涨了一倍。有网友调侃,之前不都说再穷也要旅游吗?现在没钱就别提旅游了。
这里面有一个误区,旅游法禁止的是定点购物,但却并没有禁止购物,专家不还说吗?如果去北京玩的游客自己商量好了,都要去逛王府井,那就不违法。所以还有些顶风作案的旅行社暗箱操作,搞阴阳合约,明着签一份,暗里签一份,由原来单方面强制定点购物,变成双方协约定点购物。
返回头来咱再来说,到底是坑了哪部分消费者。每个旅行社推出的旅行产品,价格上都会有高低之分:品质高自然无购物,但价钱贵,品质低带购物,但价钱便宜,这都是消费者自己在选择。你要是有钱就另当别论了,调不调整都没多大影响,可我没钱啊,又想出去走走,正好觉得安排购物能够忍受,反正别人买着我看着就是了,那低品质购物团就是我最理想的选择。现在被禁止定点购物,我唯一能消费得起的团取消了,我还玩什么啊。
“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项目”,这条法律到底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咱还得观察一阵子。不过,新《旅游法》还是有一处让人精神振奋的规定,就是对游客精神文明素质的量化指标,谁要是在景点儿乱涂乱画,可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早就应该管管了,前一阵媒体刚报道的,武汉一个烈士纪念碑,被情侣们刻满了爱的宣言。想想全国上下那些城墙啊、石头啊、花花草草啊,忍了那么多年,终于熬到头了。游客光想着学西游记里孙悟空那一套,可您别忘了,孙猴子留了“到此一游”四个字以后,就被如来压到五指山底下,一压压了五百年。现在最多只关10天,算不错了。如果不想乘兴而去,败兴而归,就管管自己吧,祸从手出啊。
看来看去,这部新法和老百姓关系最密切的,差不多就这么两项,到底效果怎么样,只能等等看,而且我觉得,法规是死的,不是一劳永逸的,靠着它解决现存所有问题,不太现实。我没法出去玩,等大家玩完回来,不妨在微博上@小单拍砖,告诉我这趟玩得尽不尽兴、划不划算,文明出行、保护环境有没有落实到位,要图要真相哦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