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政府国资委了解到,目前我市国资监管方式已由原来的“事前审批”转变为“事前立规、事中监管、事后评估”,进而让国有企业成为自主发展的市场主体。对于企业重大投资、资本运营、重大资产处置以及重大并购等事项,实行“企业事前告知,国资委备案”制度,市政府国资委在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实施跟踪监管,同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专家的作用进行事后评估,对大企业集团的大项目引入第三方评估。